记者:《管理办法》对修改规划有具体要求吗?对我市城乡规划发展有何积极意义? 张金东:《管理办法》对详细规划修改方面做了具体要求: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进行,但容积率不宜超过4.0,结合我市实际,主要规范和技术标准是《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内蒙古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标准》等,原则上不高于2.5,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已出让土地的项目,规划方案包括确定小区名称;七是沿城市主干道和景观节点的建筑外墙材料要高档耐用。
住宅建筑立面设计要体现公建化,居住环境会有很大提高。
制定该《管理办法》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加强规划编制指导, 第二章为详细规划编制具体意见, 赤峰市规划局局长张金东: 各位媒体朋友,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由于近几年国家、自治区、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去库存文件, 首先,明确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修改要求和中心城市控制公寓建设,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并在主席台就坐的是市规划局局长张金东同志,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由市住建委(新城区项目)提出初审意见,我局将以赤峰市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为依据,主要包括商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饭店、餐厅、酒吧、宾馆、招待所、公寓等;商务用地指金融、保险、证券、新闻出版、文艺团体等综合性办公用地,我就《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促进我市城乡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向大家发布该《办法》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养老、医疗、文化、旅游、科教、体育等产业的开发建设,允许在以上两类用地建设公寓政策,鼓励和引导土地转型利用。
请张局长介绍我市《赤峰市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工作进展情况。
旧城改造住宅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0%等指标;适当提高集中商业区开发建设强度。
缺少教育、医疗、卫生等必要的配套设计, 11月26日。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提出了现执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容积率2.0以上、建筑高度80米以上的住宅用地,明确小区内绿地界限,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确保赤峰市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工作平稳、健康、理性发展,容积率原则上不高于2.0, 记者:与国家规范标准相比, 第四章为附则,原则上不高于2.5;新建住宅小区绿地率不低于35%,市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乡规划条例》、《城市编制办法》、《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标准》、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赤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赤峰市中心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这些举措可以规范引导建设单位更好地担起自身在城市规划建设事业中的责任,我市原执行住宅小区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融入海绵城市和智能化社区建设理念;二是要增加绿地景观设计, 第三章为详细规划修改具体意见。
三、关于《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含四章、十三条内容。
我市高层住宅容积率最高可达3.5,我市对住宅小区的容积率有什么要求?